為進一步落實江蘇信保集團“十四五”規劃,突出引領集團服務小微企業、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地方發展的政策屬性;江蘇信保集團擬發起設立專項基金,將創投業務與集團融資擔保、再擔保主業相結合,聯動集團體系內擔保機構、合作園區、合作銀行等機構共同為企業賦能,向省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及初創期企業提供全周期、多層次的綜合金融服務,更好地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基金名稱擬定為【江蘇信保集團投保聯動基金】(以下簡稱‘基金’)?;鹩山K信保集團全資子公司江蘇省信用再擔保集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負責組織相關遴選程序,按照“政策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嚴控風險”的運作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基金管理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要素
(一)規模及出資
基金認繳總規模不高于1.5億元;原則上,投資公司及其關聯方出資不高于75%,基金注冊地相關國資主體配套出資不低于10%,其它資金主要向省政府引導基金、相關合作園區、再擔保體系合作機構等合格投資者進行募集?;鸸芾砣耍ㄆ胀ê匣锶耍┏鲑Y原則上不低于2%。
基金繳款應以貨幣出資,分兩批實繳到位,基金各方首期出資款原則上不低于認繳總規模的50%,二期出資時間以最終各方簽訂的有限合伙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為準。
(二)設立方式
基金擬采用有限合伙企業類型,從本次申報機構中公開遴選出1家專業合格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作為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三)存續期限
基金存續期限及投資期、退出期、延長期(如有)的設置在遵循市場通用原則的基礎上,由申報人結合本基金定位及特點在申報方案中自行設計具體方案。
(四)基金投向
行業:基金主要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戰略新興產業方向的行業,包括但不限于:先進制造、生物醫藥大健康、信息科技、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
區域:基金應全額投資于江蘇省境內注冊登記或者主要生產經營地在江蘇的企業,對于基金注冊地所在區域可設置一定金額的返投比例。
(五)基金項目類型
基金擬投項目主要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A類項目:即投保聯動類項目,多為初創期或成長期的小微企業。項目均來源于江蘇信保集團各分子公司現有業務體系內(含合作園區、合作擔保機構等)已發生相關業務合作的優質標的。
B類項目:即市場化項目及部分培育成熟的投保聯動類項目,以成長期、成熟期等確定性較高或退出渠道較為明確的項目為主。項目主要來源于江蘇信保集團相關合作園區、銀行、券商、基金管理人、地方政府等合作伙伴推薦,還可來自于管理機構自身儲備的符合基金定位及投向的優質項目。
(六)投資比例及額度
A類項目:
基金累計投資于
A類項目的總金額不得低于基金認繳總額的60%;單筆投資金額原則上不高于基金認繳總額的5%,對同一項目累計投資金額原則上不高于基金認繳總額的10%,且完成投資后基金不得成為被投企業單一最大股東。
B類項目:基金累計投資于B類項目的總金額不得高于基金認繳總額的40%;單筆投資金額原則上不高于基金認繳總額的15%,對同一項目累計投資金額原則上不高于基金認繳總額的20%。
(七)項目退出渠道
A類項目:主要通過股權轉讓、股權回購完成項目退出,部分優質項目經過長期培育通過IPO及并購等市場化且法律允許的方式退出。
B類項目:主要通過IPO、并購等市場化且法律允許的方式完成項目退出。
(八)投決機制
基金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作為基金最高投資決策機構,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資公司共同委派投委組建;具體議事規則以各方最終簽訂的相關協議條款約定為準。
(九)管理費標準
投資期內,管理費標準為不高于基金實繳金額的2%/年;退出期內,管理費標準為不高于基金未退出投資額的2%/年;延長期無管理費。
(十)收益分配
基金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方式,并設置門檻收益率,門檻收益率不低于6%/年(單利),基金管理人績效提取比例不高于25%。
上述相關基金要素(如基金期限設置、管理人出資比例、管理費率及收益分配標準等)以各方最終簽訂的相關協議條款約定為準,申報機構需在申報方案中參照遴選公告設置的上下限標準結合自身情況及基金定位向我司提交方案細則。
(十一)基金注冊地及托管銀行
基金注冊地及托管銀行由投資公司指定。
(十二)投資限制
基金資金不得用于貸款、股票、期貨、房地產、金融衍生品等投資,不得用于贊助、捐款等支出,閑置資金運作僅限用于購買國債、銀行存款、保本型投資理財產品及符合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金融產品的保值性投資。
基金存續期內,股權投資項目的投資回收資金不得再用于對外投資。
二、基金管理人申報條件
(一)管理機構注冊地在江蘇境內或管理核心團隊在江蘇境內,有固定辦公地點,并配備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
(二)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具備國家規定的基金管理人資質,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和備案手續超過3年,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誠信記錄。
(三)管理團隊至少有3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管理工作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彼此之間有3年以上的基金投資合作經歷;團隊配備獨立的風控、法務及財務專業人員。團隊成員具有良好的專業資質和職業操守,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誠信記錄。
(四)管理團隊應具備豐富的創投工作經驗,善于發現和培養早期項目,過往項目主要投向應符合本基金相關產業方向,并具備相關細分行業專業知識及產業資源的積累。
(五)管理團隊主要成員應具備一定的金融行業工作經驗,熟悉市場上主流的債權融資類業務產品,對江蘇信保集團的業務體系有一定的了解。
(六)管理團隊過往累計管理的市場化基金規模不低于5億元,且主導完成過3個以上創投類項目成功退出或獲得知名創投機構后續輪投資的典型案例。
(七)管理團隊應熟悉省內各地市經開區或高新區等園區內企業狀況,了解相關園區發展定位,產業政策等;并具備一定數量的符合本基金項目類型及投向的項目儲備。
(八)管理團隊具備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和嚴格的投資決策程序,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完備的投資管理制度、完整的投資檔案體系及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九)管理團隊應認可江蘇信保集團投保聯動基金的業務模式,承擔一定社會責任,愿意投入人員、資金以及相關資源共同運營投保聯動基金。
三、遴選程序
(一)發布遴選公告
本公告在江蘇省信用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官網及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公告期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報送材料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應聘機構應在2021年6月30日17:00前,向投資公司提交相關材料。(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
(三)材料初審
由投資公司組織召集遴選工作評審小組依據申報材料對全部申報機構從專業背景、歷史業績、管理能力、募資能力以及申報的基金運作方案等方面對申請材料進行比較打分,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并確定3家申報單位(如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不足3家,則按實際家數為準)進入盡職調查和現場評審環節。
(四)盡職調查
由遴選工作評審小組對符合初選條件的3家機構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及其他相關信息進行盡職調查,進一步判斷管理人的投資管理能力。
(五)現場評審
由投資公司組織召集遴選工作評審委員會,對符合初審條件的3家申報機構進行現場評審。評審采用“評議申報材料+現場答辯”的形式。評委基于申報機構的現場表現和申報材料的內容,按一定的評選標準進行評價,按綜合得分進行排名,由評審委員會給出基金管理人候選機構名單。
(六)結果公示
由投資公司將遴選出的基金管理人機構候選名單在江蘇信保集團官網及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中選基金管理機構。
(七)談判磋商
投資公司對中選的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基金協議談判。公示期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各方就基金協議條款未達成一致的,視為申請機構自動放棄中選資格,投資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談判,基金管理機構中選結果失效。
(八)基金設立
各方就基金協議談判達成一致、具備設立條件的,組織開展協議簽署、基金注冊等基金設立工作。自基金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一年內,中選基金管理人未能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產品備案的,投資公司有權單方面決定終止合作并退出。
四、申報方式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應聘機構請在2021年6月30日17:00前,向投資公司提交申報材料(具體內容詳見附件)。申報材料須分為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紙質材料:根據公告附件要求分別列出目錄及對應頁碼并規范打印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全套紙質的申報材料須左側膠裝,并加蓋騎縫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材料:(1)全部紙質材料蓋章版掃描件(PDF 文檔);(2)與紙質版材料對應的可編輯的WORD、EXCEL等文件。電子材料須與紙質材料保持一致。
紙質版申報材料及申報承諾函、聲明書原件請郵寄至指定地址,電子版資料發送至下述郵箱。相關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電話: 025-52371232、025-52371222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南京市建鄴區廬山路246號金融城3號樓,投資公司(收)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機構應當據實報送有關材料,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機構,將直接取消其參選資格。
(二)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僅是一種邀請行為,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契約,相關基金要素等條款以基金設立時各方最終簽署的有限合伙協議為準。
(四)投資公司對遴選程序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權。
(五)本次遴選謝絕主動來訪。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docx
附件2:相關附表參考模板.xls
附件3:申報承諾書及聲明函.docx